第三百零九章 酒馆-《三足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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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一共进来了五个人,如果不是衣服破旧了点,倒是有些佣兵的打扮,如果这也算佣兵的话,估计是最穷苦的佣兵了,有两个人的裤子上面都打了大大的补丁。

    五个人当中,领头的手中拿了一柄双股的猎叉,剩余的四个人手中拎着的是木制的长矛,还有个人背了一副弓箭,五个人仅仅是猎叉和弓箭算是兵器,其余的就是一根木棍削成的,这样的组合也算是寒酸的了。

    五个人冷不丁的被臭气一熏,也是差点吐了出来,

    这里晾晒的还真不是孙刚想象的药材,而是一种食品,这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名字叫做地蜜。

    这种地蜜只有在初春的时候才会有,初春的时候会有一缕嫩黄的萌芽产生,在萌芽的地下,就是这种萝卜样的根茎。

    这种嫩黄的萌芽出现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在这之后,这一缕萌芽就会消失不见,就再也不能现这种地蜜的踪影。

    现在地蜜的味道是臭不可闻,在晾干以后,加入少量的糖水酵,最后就会形成一种跟蜂蜜类似的液体,不仅一点的臭气都没有,甜度还要在普通的蜂蜜之上。

    这一屋子地蜜的价值,就在一个银币以上,一个银币的价值,在这个靠近山区的偏远小镇上,可以抵得上一个人一年的收入了。

    不管什么时候,金钱的魔力是无穷的,没有人会认为金钱会散出臭味,现在下面的五个人就认为现在的味道很好。

    “老大,这个小子什么时候偷偷挖了这么多的地蜜,我们了。”

    带头的大汉横了说话的大汉一眼:

    “二狗,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这点地蜜也放在了眼里,难怪一辈子都没有出息。”

    被唤作二狗的大汉挠了挠头:“老大,好几天都没有吃饱了,这山上的也为也是越来越难打到,肚子饿,自然出息不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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