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死神-《犯罪心理:罪与罚》


    第(3/3)页

    熊熊火光映照了半个天空,他站在一个安全的距离上,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火是他亲手放的,保证这一场大火可以烧干净所有他曾经在那个女孩的宿舍里留下的痕迹,连同她的生命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同样的,他失败的污点也就不存在了。

    为了伪造意外失火的现场,他颇费了一番周折,没敢使用太多的助燃剂,只用一个小小的煤气灶,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这场大火,才终于从那一点点的小火苗变成了燎原之势。就算是之后消防人员调查,也只会以为是蒋小花在炉子上坐着水壶的情况下,不小心睡着,时间久了,壶被烧干,才酿成的惨剧,与他又有什么相干。

    这种事他做得轻车熟路,以至于连最初害怕的情绪都没有了,以他的高智商,想要骗过警察,易如反掌。他知道他应该离开了,可是平生第一次,他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自己的杰作,一次又一次杀人,一次又一次可以逃避警方的打击制裁,他的自信心空前膨胀,他相信以他的伪装,以及表演天分,可以保证在任何人面前都天衣无缝。

    管秋红死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会被怀疑,故意在所有人都睡着了之后,跑去厕所冲了一个小时的冷水,果不其然后半夜开始发高烧,缠绵病榻许久,成功扮演了一个经受不住打击,满怀内疚的普通大学生形象,又小心翼翼地清除了自己编写的那条小程序,任警方就是再聪明,也找不到证据来指证他。

    管秋红是他做的最冒险的一次,但他却享受这种刺激的感觉,就是推仇欣悦下山,或者故意闷死小佳,都没这这种快感。

    他开始爱上一次又一次充当他人生命主宰的机会,他就像一个活生生的死神,高举着镰刀,收割着他认为必须要死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能违抗他,不能与他抢夺其他人的关注,更不能背叛他,不然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他的生命中,只有他自己可以为我独尊,其他人都是陪衬。

    耳边突然传来刺耳的婴儿啼哭声,边君亦过神来,盯着客厅的背景墙,在这堵墙的那边,就是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子。

    那小子已经严重地挑战了他的地位,他不能容忍,却没有任何办法接近。姐姐看儿子看得严,那小子一天天的长大,也一天比一天更烦人,边君亦正在伺机而动,所以才会不顾姐夫的白眼,住进了姐姐家,只要这个小子不在了,母亲和姐姐还会像原来一样疼爱着自己。(未完待续。)


    第(3/3)页